10月16日上午,团县委组织20余名青年普法志愿者到光泽县人民法院观摩庭审,青年普法志愿者们观摩了被告人陈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庭审过程。被告人陈某因饮酒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被光泽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