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一面书有“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锦旗被送到了光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干警们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案件情况:
梁某申请执行林某、朱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在履行部分给付义务后,对剩余150,000元工程款未继续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其均以无钱为由躲避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某的生活陷入困境,执行工作也一度陷入困局。近期,在接到被执行人林某在邵武某工地务工的举报后,我院立即恢复执行,第一时间安排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进行协商,同时不断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然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也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慑于强制措施的威力,林某当日便让其亲属将全部工程款送到法院,全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梁某对我院执行干警雷厉风行、执法严明、清正廉洁的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近年来,光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办案中,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执行领域的司法救助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执行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执行质效也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任重而道远”,荣誉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光泽法院执行干警将一如既往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倾尽执行举措,提升执行效率,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竭尽所能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切实将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个执行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