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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精准定位、靶向治理:物业普法宣传进社区
我为群众办实事 ▎精准定位、靶向治理:物业普法宣传进社区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8 08:58: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光泽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物业服务行业也迅速发展,据统计,光泽县有备案的物业企业就有10家。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对于物业服务的相关立法也有了新的规定,为更好的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行动,同时提升业主履行物业合同的法律意识,67日,光泽法院走进三凤社区开展物业普法宣传活动,10家物业企业的19名物业公司代表及40余名社区群众参加了普法讲座。

光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黄静结合我院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物业服务立法、物业服务人义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解聘物业服务人等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现场为物业公司和社区居民答疑解惑。

三凤社区书记吴世尧:

“我们非常欢迎法院到社区讲解物业法律知识,这堂讲座非常有必要,可以让物业服务公司深入了解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定,为业主提供更加规范的物业服务,有利于减少物业纠纷。”

物业公司代表谢双燕:

“讲座解读了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规范的条款和注意事项,我觉得受益匪浅,今后我们要为业主提供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希望法院可以多为物业企业举办这样的讲座和培训。”

三凤社区居民尹奇宽:

“讲座内容很专业、很系统,今后我的家人或身边的朋友遇到物业方面的问题,我也可以把今天在讲座上学到的知识给他们讲解。”

据统计,近三年光泽县物业纠纷案件持续增长,为推进物业纠纷诉源减量,光泽法院一方面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诉前委派物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诉前化解等方式进行纠纷化解,另一方面坚持“精准定位、靶向治理”的思维开展诉源治理,积极将诉源治理关口前移,深入调研并梳理物业纠纷常见、多发的诉讼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物业法律法规送进社区,与物业公司和业主座谈、开展培训,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行为、提升业主履约意识,打好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从源头上对物业纠纷进行预防、化解。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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