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四,南方小年的爆竹声方才响起,刚刚结束执行任务的光泽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又再度集结,马不停蹄地赶赴建阳为申请执行人追讨欠款,不到36小时申请执行人就收到首笔被拖欠的货款。
案情回放:
申请人施某是光泽某农资经营部的所有人,2019年经营种植业的罗某,向其购置了13吨复合肥,但近6万元的货款却迟迟未支付。2020年,该案经光泽法院审理判决后,罗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施某遂于2021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对罗某的资产情况进行详细摸排后发现,罗某因经营不善早已负债累累,存在多地多起执行案件,虽然执行法官一直密切关注其资产情况,并与其他法院保持信息对接,但始终未查询到其名下资产。
1月26日上午9时
“这笔钱对我们很重要,麻烦你们再想想办法。”申请执行人施某再次找到执行法官求助,原来因种植业生产周期长等因素,施某所经营的农资经营部长期存在被拖欠货款的情况,能否追回罗某所欠货款将直接影响来年的经营状况。
1月26日晚19时
案件执行遭遇第一个难题“寻人难”。因罗某为外地人,目前已离开光泽,原有手机号码已更换,目前下落不明。为此,执行局迅速调取案件档案,联系罗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村委等查访其下落,几经辗转终于获悉罗某恰返乡过年,就在其户籍所在地,执行局迅速行动,组织警力连夜赶赴建阳,就罗某居所及其资产情况展开查访。
1月27日上午8时
执行干警查访到罗某居所,房屋内堆放的桔柚引起执行干警的注意,迅速进行固定取证。
此时罗某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抵触情绪强烈。执行法官当即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同时将施某的困境详细告之,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罗某很快认识自己的错误,与执行法官一同返回光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
1月27日晚18时
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当日即向施某支付现金6000元,并将准备春节出售的538箱桔柚(估价1.6万余元)运至光泽以折抵部分货款。鉴于目前罗某经济状况不佳,施某也主动延后还款期限。
1月27日晚20时
538箱桔柚顺利运抵光泽,双方握手言和。
除夕已近在咫尺,但光泽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未曾停下自己的脚步,“急民之所急”,提速增效,抓紧节前执行良机,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在这个春节过得更温暖、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