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一日不绝,
禁毒一日不止。
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一直是光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2022年2月11日,光泽法院敲响打击毒品犯罪第一锤,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3月下旬,被告人王某在光泽县某KTV包厢内,向余某出售4小包(3.5g左右)的“K粉”,并通过微信转账收取毒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自首、认罪认罚等犯罪情节后,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防范毒品小常识
什么是“K粉”?
“K粉”的主要成分为氯胺酮,服用后遇快节奏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产生意识和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幻觉、运动功能障碍,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损害。
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的“K粉”,可随意勾兑进饮料、红酒中服下,又有“迷奸粉”之称。
毒品,一时之快,永生之苦。毒品犯罪极易诱发其他次生犯罪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害人又害己。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