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光泽法院紧抓执行良机,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用巧用好执行和解制度,以善意文明执行为“支点”,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过度执行,彰显司法权威,更散发司法温度。
快速化解系列案
2021年底,3家物业公司因小区业主多次催告仍拒交物业费,诉至光泽法院。经审理,业主被判决限期缴纳物业费,但仍有16户业主未按期缴纳。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部分业主对抗情绪强烈,案件执行既要实现物业公司胜诉权益,更要考虑到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化解双方矛盾。为此,光泽法院一边向业主耐心释法,一边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协商物业加以整改。在执行法官情法并举之下,大部分业主主动缴费,少数仍拒不缴纳物业费的通过银行强制扣划足额到位。至2月15日,16件物业合同纠纷全部执结,用时仅7天。
善意执行促和解
2019年,揭某夫妻向刺桐红银行贷款6万元,到期后却未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证人的儿子儿媳亦未履行保证义务,经法院审理判决限期还款后,揭某四人仍未还款。2020年9月,刺桐红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光泽法院依法将四人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予以冻结,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执行中,法院还依法查封了揭某儿子儿媳名下的房产,但该案标的额较小,如拍卖其房屋显然超出必要限度。为保障双方权益,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在外地务工的揭某四人,劝导其主动清偿借款。2月7日,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揭某当日即归还2万元欠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分批偿还。银行则同意解除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方便揭某四人外出务工筹款。案件纠纷得以化解,进入良性执行循环,实现双方共赢。
今年以来,光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精神,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协调力度,尽最大努力和谐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