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醉驾还敢暴力拒检妨害公务,判刑!
醉驾还敢暴力拒检妨害公务,判刑!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8 17:24:49 打印 字号: | |

  明知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可朱某不但“明知故犯”,还敢驾车“逃跑”拖拽辅警拒绝检查,当真太嚣张!318日,光泽法院对该起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因犯危险驾驶、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227日,朱某与朋友外出聚餐,把酒言欢,朱某虽喝了不少,却自觉“清醒”,捎上自己的好友便驾驶着摩托车返家,19时许途经光泽县武林路时,被正在开展酒驾查缉的交警“逮了个正着”,因害怕酒后驾车被处罚,朱某不但拒绝听从民警停车、接受检查的指示,还强行驾车逃离,被辅警拦截后更是猛加油门将辅警拖拽倒地致轻微伤。经鉴定,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7mg/100ml,属醉酒驾驶。

被告人朱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后,两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酒驾、醉驾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作为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在醉驾案件中,加速驶离、弃车逃离、临时更换座位等等逃避、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均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采取辱骂、推搡等暴力手段妨碍执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在面对公安机关设卡检查时,广大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相关执法工作,避免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