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光泽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夷山国家公园时关于“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的重要指示,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打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注重国家公园保护区内的民生保障和拓宽生态保护理念的宣传覆盖面,厚植生态司法、生态保护和生态发展理念,以“司法个力”带动“社会群力”,共护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绿水青山。
主动对接武夷山国家公园绿色生态保护
惩治犯罪不手软,惩教结合防在先
每个案例都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科书!以案释法强化生态司法和生态保护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尊法、守法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是光泽法院在生态司法中积极贯彻“惩教结合、预防在先”的重要抓手和举措。
2022年5月30日,光泽法院生态庭对被告人程某祥二起涉生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2020年底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程某祥先为自己种植的毛竹更好地扩边生长,将他人所有的松树、阔叶树砍倒,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后砍倒他人所有的61株杉树用于搭建杂物棚、鸡棚,构成盗伐林木罪。综合考量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后,数罪并罚,光泽法院依法判处程某祥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宣判后,法官向被告人当庭释法说理,并进行生态保护理念宣传教育,被告人表示将认真悔过,同时也将以自身为例,积极向村民进行生态保护宣传,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以保障民生权益维护国家公园和谐稳定
近日,光泽法院驻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法庭妥善调处一起涉武夷山国家公园辖区内“外嫁女”分配生态公益林补偿管理费及征地补偿款纠纷。
夏某系国家公园辖区内寨里镇大洲村村民,虽外嫁但户籍并未迁出,因外嫁后是否能参与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偿管护费及征地补偿款分配,夏某与村委产生纠纷。2022年5月,光泽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法庭受理该案后,联合住村乡镇干部联调联处,积极向村委、村民普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本案及该村存在同样情形的13户类案纠纷全部妥善化解。案件调解后,该村委主动邀请巡回法庭协助指导该村完善村规民约,在依法保护村民生态权益、助推基层治理的同时,也为维护国家公园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驰而不息厚植生态保护理念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光泽法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精心准备的宣传资料,耐心讲解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帮助了更多群众了解环保法律知识,通过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讲解,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7次。
下一步,光泽法院还将续力而为,深度融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以“1+4”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为依托,延伸审判职能,提升服务保障,推进更深层次、更多形式的“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绿色保护与生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