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近期如何养护?树木生长情况如何?
老傅:请邵武林业专家对树木施救,恢复正常生长后,我都有定期管护,目前生长情况还不错。
书记员小叶:树围多少?
法官助理小罗:经测量45.7cm,生长良好。
近日,光泽法院生态庭来到坐落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西区内的光泽县鸾凤乡油溪村,对多年前的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珍贵树种保护修复令”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实地为六株野生香樟树进行“体检”,确保“修复令”落地有声,生态修复“见真章”。
案情:2019年,被告人傅某某因其责任田旁的六株野生香樟树生长旺盛,树荫遮挡了责任田的部分阳光,遂用镰刀对香樟树进行环剥树皮,欲延缓其生长,造成树木严重毁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并向傅某某发出“珍贵树种保护修复令”,责令傅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对破坏的香樟树加强管护,确保其成活,同时兼顾周边树木的保护。
在傅某某缓刑考验期即将解除之际,生态巡回法庭专程到实地,对该案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验收回访,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区矫正综合评定重要指标。经现场查验,“珍贵树种保护修复令”落实到位,案涉的六株野生香樟树现长势喜人。
生态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在涉生态犯罪中,光泽法院重惩治,更重修复,持续深化和完善“惩治•修复•联防•教育”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机制
在生态修复中,光泽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创新,在全市首创生态司法保护巡山、巡河生态修复联动机制,责令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实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义务参与县域内巡山、巡河活动,替代性修复生态,构筑生态法治屏障,自实施以来已向27名社区矫正人员发出巡山巡河令,现已巡山、巡河175小时,有效震慑犯罪,教育引导周边群众。
打造立体修复模式
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完善、拓展修复方式,优化修复效果,灵活运用复植补种、禁止令、修复令、生态修复金、增殖放流、认购“碳汇”、巡山、巡河等多种方式打造全域、立体的生态修复模式。
至今已复植补种面积160余亩,被告人实施替代性修复缴纳生态修复金20余万元,发出“禁火令”、“修复令”等法律文书12份,举办“爱我母亲河,护好闽江源”等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向“闽江源”投放各类鱼苗120万尾,认购“碳汇”15万千克。